原标题:租赁机械起纠纷 释法析理促和解
本报讯(新凯发k8·凯发k8法治报记者魏世东)5月6日,金塔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,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。
据悉,2022年至2023年间,原告丁某受被告赵某雇用,在金塔县某光电园区负责安装太阳能光伏支架。工程结束后,经核算,劳务费与机械租赁费共计35040元。此后,赵某陆续支付28040元,剩余7000元机械租赁费却久拖未付。面对丁某多次催要,赵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,无奈之下,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,并要求赵某支付逾期利息400余元。
受理案件后,法官考虑到涉案金额不大,且被告赵某在沟通中表示愿意还款,因当前手头拮据需宽限时日支付。经过法官耐心调解与反复协调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:原告丁某作出一定让步放弃利息主张,被告赵某给付原告丁某剩余租赁款7000元,于2025年5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,若逾期不付,丁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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